档案管理
社会的现代化发展管理软件缺乏统一性。
档案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型号不一,规格各异,各自开发的软件不能互用,并且没有一个既适用于文件检索又可用于档案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由于不能互调,就不能利用电脑完成信息管理工作,不能快捷地出版信息编辑成果,这制约了档案信息电子化的进程。
档案管理的技术标准,组织工作程序标准未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特点和发展考虑,越来越多的归档“文件资料”是磁盘、光盘,现行的档案整理、分类方法、著录标准及有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
按照法定的原则、程序和规定的制度移交和接收档案,是档案馆和档案室补充档案资源的较基本形式。其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各级国家机1关和各种社会组织的档案室,按照规定接收本机关业务部门和文书处理部门办理完毕移交归档的文件;②各级各类档案馆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接收现行机关和撤销机关的档案。接收的范围和要求:①档案室接收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包括科学技术档案、会计档案等各种专门档案,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各种特殊载体的档案;②各级档案馆接收本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以及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各个国家对于档案馆保管接收档案的范围不尽相同,有些国家的档案馆只接收具有永1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有的也接收定期保管的档案。中国省以上档案馆接收具有永1久保存价值的、在立档单位保管已满20年左右的档案,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接收永1久和长期保管的、在立档单位保管已满10年左右的档案;③档案室和档案馆正常接收的档案,要求齐全并按规定整理好,进馆档案应遵循全宗和全宗群不可分散的原则,保持原有全宗的完整性及相关全宗的联系性。
系统排列和编目
在正常条件下,档案室接收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接收各机关按照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档案馆和档案室的整理任务,主要是检查案卷质量,制订馆(室)内分类排列方案,进行案卷和全宗的系统排列以及案卷目录的加工
局部调整
。对已接收但不完全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部分加工整理;对由于遭受损失、销毁与移出等各种原因致使整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档案,进行新的系统化调整